为落实国务院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及《云南省严格管理的易制毒特殊化学物品品种》(28种)的法规和县教育局对中小学实验室化学药品的管理使用要求,切实加强学校实验室化学药品安全管理使用工作,学校特与实验室各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如下:
一、实验室化学药品直接管理、使用人员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。
二、实验室化学药品直接管理、使用人员按要求存放、管理使用化学药品。
三、实验室化学药品直接管理、使用人员定期检查电路、灭火设备、通风设备、排污设备及防盗设施,及时排除隐患,做到万无一失。
四、实验室化学药品直接管理、使用人员在实验教学中严禁师生将化学药品带出校外,实验室做到安全保管和安全使用化学危险品。
总负责人(签字):-____________________
主管负责人(签字):-___________________
具体负责人(签字):-_____________ ________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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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A中学
二0一四年九月六日